华中科技大学未来技术学院文件
院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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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未来技术学院
本研贯通实验班学生教育培养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科教兴国战略,面向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培养需求,结合未来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华中科技大学未来技术学院设置的本研贯通实验班。
第三条 培养理念
(一)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下,加快培养“高精尖缺”工程领域高层次人才。促进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结合学院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培养能够满足未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卓越工程师。
(三)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把握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突出多学科交叉融合特色,培养引领并推动未来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师。
(四)坚持实践创新导向。重视在真实环境下的工程教育,重视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技能的培养,培养具有前瞻性、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第四条 培养目标
坚持四个面向,聚焦智能制造领域未来10-15年的前沿性、革命性、颠覆性技术发展,以共融互联智能机器人为牵引,建设先进智能制造、光电子芯片与系统、生物医学成像和人工智能等四个交叉学科方向,坚持“强基固本、学科交叉、项目驱动、多元协同”的育人理念,提高学生用科学方法定义问题和多学科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组织地培养能够引领未来科技、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复合型、创新型领军人才。
第五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要求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教育规律。遵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教学规律,构建未来学院以多学科交叉融合为特色的本研贯通卓越工程师培养新模式。
(三)坚持学生中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本科阶段开展基于项目的动态教学和创新实践,研究生阶段通过科教协同、产教融合开展高水平研究,营造创新环境,厚植成长沃土。
(四)坚持教师引导。深入实施导师责任制,依托光电、机械、人工智能和生医等多个院系组建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高水平导师团队,并汇聚专业学术大师和产业领军人才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成立未来技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未来技术学院院长/执行院长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相关院系教学副院长、骨干教师和专家为成员。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本研贯通实验班学生教育培养的具体实施,包括管理实施细则、培养方案制订与完善,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配备、科研条件保障、培养过程监管、学生考核与分流、国际交流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选拔与培养
第七条 招生规模。依托未来技术学院校设本研贯通实验班,每届招收学生120人。
第八条 学生选拔。依托机械工程、光电工程、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等四个专业方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选拔:方式一,按照分省份招生计划数,学校通过高考直通车进行招生录取;方式二,新生入校后通过自愿申请,学院制订选拔方案,组织校内公开选拔录取。
第九条 培养模式。实施多学段学生出口本研贯通培养模式。实施多学段学生出口本研贯通培养模式:实行“3+1+X”的“本硕博连读”模式,“3+1”为本科四年制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其中“1”为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衔接期,“X”为研究生阶段学习年限,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动态管理,设置学生考核分流和退出机制。
第十条 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未来技术学院优秀学生本研贯通长周期培养方案,推行“一方向一方案、一学生一方案”;强化科研创新能力训练,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打通本科生阶段、研究生阶段培养,对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进行统筹安排、有机衔接,通过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一体化联动,完善本研贯通课程体系。在第四学年开设本研衔接课程,在满足本科相关专业学位要求的同时修读研究生基础课程,尽早开展特色专业前沿教育。
第十一条 课程设置。以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引、坚持强基固本、学科交叉,并强调综合性和探索性。按照“本科阶段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基础素质与能力,研究生阶段注重专业素质、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的基本思路,构建模块化、递进式的课程体系:
(1)第1-2年:面向未来革命性、颠覆性技术突破对学生知识结构提出的新挑战,打造宽口径强基础课程群,聚焦交叉学科基础培养,开设数学基础模块、物理基础模块和交叉学科基础模块,强化课程深度和广度,并着重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辨能力培养。
(2)第3-4年:聚焦专业知识和学科交叉能力培养,为学生发展提供个性化培养方案。开设专业核心模块、串编交叉专业课程模块和本研衔接课程模块,学生按照专业要求和个人兴趣选择学习课程。制定本研贯通培养一张课表,实现课程之间有机衔接,推进案例式、研讨式、项目式等授课方式改革。
(3)第5-N年:聚焦转化交叉能力培养,开展交叉研究。开设研究生专业课程模块、校企共建课程模块和科研创新模块,加强“引企入教”,加强突出学科的前沿性、科学性和应用性。
加大课程整合力度,实施课程责任教授制度,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制定本硕博贯通培养一张课表,实现课程之间有机衔接,将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教学环节。
第十二条 导师配备。实施导师制,为实验班的所有学生选配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导师(团)由各相关未来技术方向所在学院推荐,应是经验丰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导。
第十三条 产教融合。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紧密依托导师团队所承担的产业界科技研发项目,发挥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重要作用。支持和鼓励教师和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建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加强校外产业(行业)导师队伍建设,建设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
第十四条 学科交叉。着眼于未来科学技术原创,聚焦“大工程大健康”未来战略产业发展,凝练先进智能制造、生物医学成像、光电子芯片与系统、人工智能等未来交叉学科技术方向,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培养工程人才,探索专业交叉、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新工科人才培养新模式。
第十五条 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打造“课程-实践-竞赛-创业”全链条培养模式,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导师的课题研究,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赛事活动,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1)开展大规模、深层次、全覆盖的实验室轮转(Lab Rotation)教学改革。集中学校优势学科的科研平台资源,建立学科交叉的高水平导师库,带领学生直击学术科研最前沿。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在不同学科方向的实验室分别完成相应的科研训练任务,并获得实践学分。通过轮转,让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找到兴趣方向,并为进一步开展综合项目训练和双创竞赛奠定良好基础。
(2)创设特色课程,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利用知识图谱和AI技术开设课程,基于未来人才培养的要求,构建课程的知识图谱、问题图谱和能力图谱,将知识点之间、知识-问题-能力之间构建关联,为学生提供基于知识点、基于问题、基于能力的多元学习模式,通过专业知识个性化的学习路径推荐,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3)强化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领军企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未来产业科技园等深度合作,构筑面向未来技术和工程化应用的桥梁。吸引高层次技术人员深度参与教学改革,包括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开发高质量的交叉性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围绕未来技术方向,与大院大所和龙头企业共建联合研究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
(4)强化校地、校企合作,引导社会资源建立未来学子奖学金和未来技术创新基金,实施有组织的科研,激发拔尖学生群体的创新驱动力,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及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跨学科、跨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第十六条 国际合作。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将海外优质教育资源融合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全过程。聘请外籍专家作为顾问,支持并鼓励实验班学生在读期间至少有一次参与国(境)外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的经历,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第四章 导师选派与职责
第十七条 导师遴选。各相关未来技术方向所在学院推荐的导师应是经验丰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老师,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至少有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历。
第十八条 导师选派。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双向互选导师。推行“校内导师+行业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培养制度,且校外导师选聘符合学校规定。
第十九条 导师职责。学生经过双向选择后确定其导师(团),导师(团)全程负责该学生的培养指导与教育管理工作
(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言传身教。导师要加强个人修养、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学生。
(三)因材施教。导师要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在个性化学习计划制定、课程学习、研究方向选择、研究课题确定、研究方法训练、学术生涯规划、毕业设计(学位论文)等方面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指导,对每个学生都能给予及时督促指导。
(四)科研指导。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等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科研创新和实习实践活动、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学术交流论坛等活动,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五)论文指导。指导学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生所发表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杜绝学生在学术活动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章 学业管理
第二十条 动态管理。除执行学校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验班学生原则上应退出实验班:
(一) 本科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
(二) 因各种原因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 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应在实验班继续学习;
(四) 自愿申请退出。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流。实验班学生本研阶段一般有3次考核分流机会。
(一)第一次考核分流。本科第三学期末,未能通过所在学院专家组考核的学生或自主选择放弃实验班资格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退出实验班培养。退出实验班的学生可将学籍转入学校相关院系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普通班学习,亦可将学籍留在未来技术学院按照相关专业普通班培养计划打通培养。
(二)第二次考核分流。本科第四学年初,通过未来技术学院实验班学生本科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且通过学校研究生推免资格考核的学生,可选择进入直博学习阶段;未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学籍留在未来技术学院按照相关专业普通班培养计划打通培养。
(三)第三次考核分流。直博第二学年末(即本研贯通第五学年末)组织考核,未通过博士开题答辩的学生,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完成硕士学业者可在本研贯通第七年及之后、第八年之内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博士开题答辩的学生,继续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第二十二条 学分认定。培养方案总学分不超过200学分。本科阶段学分控制在150学分以内,硕博阶段需修满50学分。实验班学生在本科第三学年结束之前修读的研究生课程可认定为本科阶段的选修课;或者本科期间提前选修的研究生课程,在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后,符合相应年度和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纳入学生培养计划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纳入学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 学籍注册
(一)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注册本科生学籍;
(二)本科第四学年初,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且选择继续在我校深造的学生,在系统中进行准研究生身份标识;
(三)研究生第一学年初,统一注册研究生阶段学籍后,按学校直博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毕业与学位
(一)本科最后一学年,完成本研贯通培养计划(本科阶段)的课程与环节,达到本科生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二)完成本研贯通培养计划的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取得有突出创新性和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达到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学位。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评价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未来技术学院科学设立本研贯通实验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专业理论、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学生评价体系做到“思政+学业+科研+实践+体育”全方位覆盖,提升创新创业活动权重,突出育人价值导向。
第二十六条 未来技术学院建立健全导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导师选聘与考核,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培养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第七章 保障与激励
第二十七条 落实主体责任。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科主体负责,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学生教育培养工作。
第二十八条 完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经费,为实验班学生培养提供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基金等,助力未来优秀人才培养和未来产业创新水平提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未来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来技术学院
二O二三年十一月
主题词:本研贯通 教育培养
未来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印发